在上海 大量2000年前后建成的小区正陆续老化 小区“建得起”如何“养得好”
2026/09/04 00:30 来源:解放日报 阅读:23.6万
记者 唐乙隽 车佳楠 王一凡
小区建成20多年后,会发生什么?
今夏,“解放日报·夏令行动”记者走访上海多个小区发现,随着小区设施陆续老化,“怎么养”成了不少老旧小区的难题:宝山区住友宝莲花园的景观水池干涸发臭,居民想重新启用,高昂的费用却令管理方望而却步;虹口区广纪路景明花园沿街商铺天花板渗漏,晴天也滴水,想维修钱却不够;不少老旧小区因早年集中改造留下的外立面设施正集中进入老化期,高空坠落隐患凸显,维保却成了“烫手山芋”……
在上海,大量2000年前后建成的小区房龄已超25年。“建得起”如何“养得好”,正在成为社区治理的新考题。
小区“钱袋子”怎么活起来?
今年7月,记者来到住友宝莲花园和金汇丽舍小区时,景观水池都已停摆数年;同一时间,虹口区景明花园外的商铺渗漏问题,也拖了大半年。诸多不便影响着居民生活,而管理方并非不清楚问题所在,一拖再拖的理由很简单:钱不够。
小区设施运维依赖着维修基金,账上没钱、又续不上钱,管养就陷入僵局。而“钱不够”的背后,则是两个堵点——
一是公共收益管不好。公共收益本是维修基金的重要补充,是钱袋子的“活水”。停车费、广告费、快递柜场地费、充电桩营收……在上海,大多数小区并非没有收入,但在不少小区,这笔钱长期是本“糊涂账”。
记者曾经走访过一些小区。例如,浦东新区的品臻国际三铭公寓交付16年来,公共收益从未公示,物业一直宣称“零收益”;杨浦区公交新村的收益公示也不清不楚,上半年为零,下半年突然进账千元。究其原因,前者十余年没有业委会,后者业委会成员老龄化、缺乏专业能力。
可见,小区自治力量的长期缺位,让本应明明白白的小区账目变得“面容模糊”。即便国家层面有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市级层面有《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但小区自治力量薄弱、业委会履职乏力,终究难以实现常态化管理。公共收益的问题,表面是“账不清”,实质是“无人管”。
二是维修基金续筹机制薄弱。如果说公共收益是“活水”,那么维修基金的续筹,就是钱袋子的“底盘”。一旦维修基金续筹困难,“活水”再多也托不起大额的修缮支出。
“维修基金的首期归集因为要绑定产证,基本能做到应收尽收,可账户资金用尽后再续筹,相关机制却十分薄弱。”今年7月,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的社会实践团队开展了一项社会调研,直指维修基金续筹难的症结。团队负责人熊恩览经过调研后发现,根据当前法律规定,维修基金的续筹工作完全由业委会承担,可一旦业委会瘫痪、陷入换届僵局或怠于履职,续筹程序便根本无从启动。
如何从制度层面为维修基金的续筹补上“刚性”约束?调研团队提出了几条颇具针对性的建议:细化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追缴职责的适用条件,当业委会瘫痪或怠于履职时,由街镇督促、居委会经业主大会委托后代行追缴;以建造成本指数(建材、人工、居住CPI加权)为依据,每3至5年评估调整维修基金首期归集成本价,实现归集额度与维修成本同步联动、合理增长;还可以考虑在存量房网签合同中增设维修资金补足的格式化约定,余额不足首期30%时,由买卖双方在网签时点一并结算,把补足责任前移至房屋交易环节,避免后续问题的产生。
改造“后半篇”怎么跟上来?
当下,上海老旧小区正在推进硬件更新,但记者关注到,一些由政府主导的惠民工程却陷入了尴尬,统一改造的设施步入老化期后,谁来管、钱谁出,维保责任总是多方扯不清。
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政府“该不该做”,而是在改造开始前,往往缺少一个关键动作:把“后半篇”说清楚。
在这些老旧小区的外立面改造开始前,质保期满后维保主体是谁、费用从哪来,这些问题都没有被写入改造方案。当这些统一安装的空调外机罩、雨棚、晾衣架超出质保期后,居民们会觉得“这是政府统一弄的,不是我要求的”,甚至有些改造在开始前都未充分征求过居民们的意见,只下发了一纸通知就开始施工。到了管理部门这里,却认为“谁使用,谁出钱”,权责关系一模糊,最后只能是谁也不管。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一个值得玩味的对比:长宁区有小区业主因不满意改造方案,经过充分讨论,宁可集体放弃已审批的数百万元外立面改造资金,等待自行续筹维修资金后再改造;在普陀区,也有小区通过了细节公示不充分的方案,最终在施工期间叫停了项目。
可见,前期参与越充分、权责约定越明确,即便不接受改造也不会有争议;反之,仓促上马的工程,矛盾就可能会在后期显现。
更深一层看,“后半篇”跟不上,本质是改造还停留在“建设思维”:只算投入账,不算运维账。有基层干部坦言,有的小区物业费仅每平方米0.8元,改造时却按高标准做了绿化和景观,半年后就荒了,“花了大价钱,做了一个注定养不起的东西”。
出路其实很清晰:变“事后扯皮”为“事前约定”,把责任和钱的安排,在动工前就说在明处。
有长期关注社区治理的专家建议,不妨借鉴动迁征收的成熟经验,把“要不要、怎么改、改完谁来养”事前与居民充分协商,逐户书面固化。沿着这一思路,改造启动前也可进行“两轮征询”:第一轮定意愿,第二轮细化到设施选型、质保期限、维保费用分摊,由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和设计单位共同参与比选,确认后签订权责确认书。改造项目立项时,也应同步测算未来所需的运维费用,明确资金来源并写入协议,对于安全风险较高的设施,也应当适当延长质保期,或预留一定比例工程款作为运维保证金。
各方治理力量怎么聚起来?
钱的问题解决了,责任边界厘清了,事情最终还要落到人身上。
如今的小区治理,事务越来越细、涉及的主体越来越多,真正考验的是能不能把分散的力量组织起来。
位于静安区的福安大厦曾经面临着颇为棘手的问题:小区里两部运行20多年的电梯设备老化、故障频发,前任物业撤场后,新物业又迟迟未能到位,电梯更换和维保一度陷入空窗期。就在这时,句容居民区党总支出手了——工作人员及时对接市场监管、街道管理等部门,保障电梯基本维保和运行安全;随后又通过楼组会议、党员会议和上门走访,发动熟悉小区、愿意出力的业主,将电梯更换与业委会换届同步推进。新业委会成立后,账目公开、居民议事逐渐形成常态。
由此,原本各自承担职责的主体,有了更稳定的协作基础。居民区党总支的行动所解决的,并不只是电梯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让居民、业委会、物业等不同主体之间建立起了联系,形成了社区治理的协同机制。
目前,上海已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物业治理的若干措施》《关于完善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文件,明确推动形成居民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制度正在为不同主体搭起协作框架。基层治理更需要做的,是让框架中的人真正动起来。
上海市社会工作研究会副会长闫加伟认为,基层治理下一步更需要从解决具体问题,走向社区共同体建设。“要避免治理长期依赖个别‘能人’,基层党组织应把工作做在平时,在日常走访、楼组议事中主动发现愿意参与公共事务的居民,逐步建立社区治理骨干储备,让居民参与不因人员流动而出现断档。”
在他看来,这种储备还可以进一步专业化。如今小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设施维护、工程改造等事务越来越专业,可以针对居民特长建立社区专业人才库,在法律、财务、工程、园艺、设计等领域挖掘社区内部资源。遇到具体事务时,再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业居民参与,让社区里的人解决社区里的事。
人找到了,还要有平台议事。专家建议,可以围绕公共收益、停车管理、设施维护等涉及共同利益的事项,建立常态化协商议事机制,不只是问题出现后临时召集各方,而是定期让居民、业委会、物业等坐下来沟通。
这样的治理方式,改变的并不只是一个问题的解决方式,也是在改变居民与社区的关系。居民不再只是提出诉求、等待回应,而是在一次次议事和参与中形成对社区事务的认同。
社区治理从“建设时代”到“运维时代”,两字之差,背后是治理逻辑的根本转变。建设靠投入、靠项目,偏重短期出成果;运维靠制度、靠责任,偏重长期出效益。钱要活起来,责要落在前,人要聚起来,才能让“建得起”的小区真正“养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