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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区委组织部开展巡察工作

2026/03/13 15:34 来源:虹口区人民政府 阅读:6.9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区委组织部开展常规巡察。3月12日下午召开进驻工作动员会,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朱浩就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通报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并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蒋仁辉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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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张伟、奚卫坤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委巡察办有关同志,以及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委组织部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参公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朱浩在讲话中强调,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一要坚持政治定位,深刻领会巡察工作内涵;二要聚焦监督重点,精准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三要坚持同向发力,高质量完成巡察政治任务。

  蒋仁辉在发言中表示,区委组织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巡察配合保障工作;三是坚持立行立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区委第一巡察组自2026年3月12日起,进驻区委组织部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巡察。巡察期间,设信访联系电话:021-25657469,电子邮箱:xcz1@shhk.gov.cn,接待信访地址:三河路358号虹口区信访接待大厅,在飞虹路518号17楼1712室设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30。本轮巡察受理信访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至4月3日。主要受理反映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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