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本市制定湿地恢复费征收标准

2026/01/18 22:46 来源:市财政局 阅读:6874

2025年以来,为落实国家湿地保护与有偿使用制度,市财政局会同市绿化市容局结合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相关政策规定,通过专题会议、专家咨询、实地调研等形式,深入开展本市征收湿地恢复费有关事宜研究。日前,经报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绿化市容局正式印发《关于上海市征收湿地恢复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在本市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占用16处国家(国际)或省级重要湿地、没有条件恢复重建的单位,除防洪、航道、港口工程占用河道等国家规定免缴情形外,须缴纳湿地恢复费;本市湿地恢复费由市绿化市容局负责征收,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00元。

此项政策的出台建立了本市湿地恢复费征收制度,是贯彻国家湿地保护修复机制、保障湿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有效举措,为进一步集约节约利用湿地、提升湿地内涵品质、持续推动绿色生态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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