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办法》
2026/01/06 21:07 来源:市财政局 阅读:5998
为规范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近期,市财政局修订并印发《上海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办法》(沪财发〔2025〕7号)。
本次修订主要结合财政部最新要求和本市实际,重点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完善评价办法。一是完善政策制定依据。将2025年财政部等相关部委出台的《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吸纳作为政策依据之一,并根据有关要求对原政策部分条款的进行修订更新。二是完善评价指标及分值结构。新增担保贷款支持稳就业指标、区域重点产业担保支持、风险控制机制等指标等,调整平均担保综合费率、依法合规经营等指标分值,调整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指标计分标准。三是完善评价程序。优化调整为由本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同时给予新设立机构更充足的过渡期。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组织各区财政部门做好新一轮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推动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高质量发展。